行业动态
 
北京将出台错峰上下班具体方案
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场消费...
助力奥运 7月20日至9月20日实行...
关于奥运期间交通管制及车辆制...
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...
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...
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...
《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》
规范中的中央空调清洗市场
关于奥运期间对部分化学品实行...
环保节能项目企业可获“三免三...
国务院发出加强供水节水和水污...
中央空调清洗机构从业条件
国务院关于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...
低压锅炉化学清洗规则
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
北京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...
北京市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...
 
 
当前位置 : 首 页 >> 行业动态 >> 政策法规 >> 中央空调清洗机构从业条件

中央空调清洗机构从业条件
作者:qxsj 来源:中国清洗信息网 日期:2008-2-26

中央空调清洗机构从业条件
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应具备的条件(暂行)
时间:2007-08-03   文章来源: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    

  一、符合《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》(GB 19210-2003)和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》(DB11/485-2007)的要求;
   二、配备四套以上空调系统专用清洗设备,清洗设备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;
  三、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注册地要在本市;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  (四)具有储存、维护和清洗专用清洗设备的库房和工作间,库房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,工作间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;库房和工作间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;
  (五)专业清洗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20名,其中暖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名,电工不得少于2名,并配有2名以上的质检员;
  (六)通过在指定的空调清洗模拟现场的现场考核;
  (七)对清洗技术服务机构的全部专业清洗人员,进行闭卷考试,合格率不足80%的,考核不予通过。
  

 

您是网站的第位访问者

版权所有 《清洗世界》杂志
地址: 北京空港工业B区安祥路5号 邮政编码: 101318 电话: 010-80485241
传真: 010-80485233 电子邮件: clean2716@sina.com
京ICP备08004293号
本网站所刊登的新闻等各类信息,均为《清洗世界》杂志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转载